第十九章风雨逃亡夜(5 / 7)
她深吸了一口气,点点头。
现在,如果我的小腹也能采纳这相同的建议就好了。
我把额外的弹夹装进外套口袋里,除了身上的衣服,我什么都没带。我一手持枪,一手挽着阿美,她的飞行皮夹克是她保留的唯一纪念品。雷声隆隆,听起来像假的,像某个家伙在收音机里敲击钢片。
她偎进我怀中,我紧紧拥抱着她,看到我右手中的枪,她的眼睛睁大了,脸仰了起来“会发生暴力事件吗?”
“如果迫不得已,和平主义者最好在这时候装装糊涂好吗?”
她的喉咙颤动了一下“好吧。”
“如果发生了暴力事件你一定要保持镇静;如果你在飞机上遇到麻烦,你会保持镇静的,是不是?”
“通常是。”
“那么,我需要那个举世闻名的有着钢铁般意志的飞行员陪在我身边,现在可以吗?她在吗?”
“她在。”
“很好。”我把她从身边拉开,给了她一个傻里傻气的微笑“一个男人在一生中迟早会同一个已婚女人发生私情,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。”
她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,但她回报给我一个微笑“什么?”
“内特黑勒要跳窗户了。”
我推开了窗户——这座监狱没有铁栅栏——率先跳了出去,跳进了瓢泼大雨中,暴雨的威力压得人几乎抬不起头来,我的脚陷人被雨水浸软的地面几英寸深。窗台高地面很高,我伸出两手扶她滑下来,这好像是一幕私奔的场景。她跌进我的怀中,雨水狂泻到她的脸上,她不停地眨动着眼睛,同时如释重负地轻轻笑起来,说:“哦,我的上帝!”
似乎她是我的新娘,我刚刚抱她迈过门槛一样,我把她轻轻地放到被雨水浸透的地上,她那穿着凉鞋的脚立刻陷入土里,泥浆几乎没过脚踝。
“慢慢走!”我不得不大声喊叫着,好让她能在噼啪的雨滴声与轰隆隆的雷声中听到我的话。
我们正站在旅馆与邻近的那幢木房子之间——这儿没有多少地方,甚至不比一条走廊宽。我走在前头,用手拉着她,勃朗宁手抢插在我的腰带上。我们还没有走出两步远,一个声音在我们身后叫嚷起来;“嗨!”
我回过头,越过阿美的肩膀,看到了雷门,他正从旁边的室外厕所里走出来,一边系着裤子,一边挥舞着警棍向我们冲过来。他那肥胖的身躯穿过雨帘,似乎它不过是一片烟雾,穿着鞋的双脚在松软的地面上踩出一串小坑。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,表情阴沉而激愤,如同一只好斗的浣熊。如果是浣熊,它早就嗅到危险逃走了,而雷门却直向我们扑来,速度比任何一个胖子都要快。我把阿美拉到身后,自己向前跨了几步,这时雷门冲进了旅馆与木房子之间的通道,我向他开了枪,子弹从前额射进他甜瓜似的脑袋里,击碎了他的脑壳,鲜血喷涌出来,证明他的确有脑子。他向后跌了下去,倒在毗邻那幢木房子的门口,像一具沉陷在泥沼中的动物尸体,等待着变成化石。
阿美尖叫起来,我粗鲁地用手捂住她的嘴,直到她睁大了眼睛向我点着头,示意我她不会再尖叫了。我放开了她,她浑身打着颤,低声哭泣起来。我站在她身边,可恶的暴风雨仍不断地泻下来,我说:“没有人听到那枪声,在这见鬼的但我必须进旅馆,去对付另外几个家伙!”
“为什么?!”
“因为雷门失踪的时间太长了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,那些人会出来找他,我不能让他们这么做。”
“你打算杀掉他们?”
“如果他们够聪明,就不会送命。”
我让她留在原地,留在旅馆与那幢木房子之间的过道上,雨点打在她的身上,她捂住嘴,转身背对着雷门那恐怖的尸体。我走进旅馆,那个结实的查莫罗警察打量着我,我用手枪指住他一侧的脑袋,这个姿势不但能吓昏绝大多数男人,而且还能有效地射杀他。
但这个狗杂种没理睬我,反而伸手到桌子上去取警棍。
我把一颗子弹从他的耳朵里射了进去,他的动作停下来,瘫倒在藤椅里,椅子被他压得嘎吱嘎吱直响。
现在,他知道如何去玩芝加哥扑克了。
门厅隔壁的那个房间门开了,那个查莫罗办事员探出了长满胡子的脸,他的眼睛一瞬间瞪圆了。
“他不明白真正的警察应该有枪,”我一边对那个办事员说着,一边走到登记台前,从墙上把电话线扯断“是让我杀了你,还是把你捆在这里,或者做些别的什么?”
他摇了摇头,然后一下子缩回到他的房间里,关上了门。 ↑返回顶部↑
现在,如果我的小腹也能采纳这相同的建议就好了。
我把额外的弹夹装进外套口袋里,除了身上的衣服,我什么都没带。我一手持枪,一手挽着阿美,她的飞行皮夹克是她保留的唯一纪念品。雷声隆隆,听起来像假的,像某个家伙在收音机里敲击钢片。
她偎进我怀中,我紧紧拥抱着她,看到我右手中的枪,她的眼睛睁大了,脸仰了起来“会发生暴力事件吗?”
“如果迫不得已,和平主义者最好在这时候装装糊涂好吗?”
她的喉咙颤动了一下“好吧。”
“如果发生了暴力事件你一定要保持镇静;如果你在飞机上遇到麻烦,你会保持镇静的,是不是?”
“通常是。”
“那么,我需要那个举世闻名的有着钢铁般意志的飞行员陪在我身边,现在可以吗?她在吗?”
“她在。”
“很好。”我把她从身边拉开,给了她一个傻里傻气的微笑“一个男人在一生中迟早会同一个已婚女人发生私情,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。”
她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,但她回报给我一个微笑“什么?”
“内特黑勒要跳窗户了。”
我推开了窗户——这座监狱没有铁栅栏——率先跳了出去,跳进了瓢泼大雨中,暴雨的威力压得人几乎抬不起头来,我的脚陷人被雨水浸软的地面几英寸深。窗台高地面很高,我伸出两手扶她滑下来,这好像是一幕私奔的场景。她跌进我的怀中,雨水狂泻到她的脸上,她不停地眨动着眼睛,同时如释重负地轻轻笑起来,说:“哦,我的上帝!”
似乎她是我的新娘,我刚刚抱她迈过门槛一样,我把她轻轻地放到被雨水浸透的地上,她那穿着凉鞋的脚立刻陷入土里,泥浆几乎没过脚踝。
“慢慢走!”我不得不大声喊叫着,好让她能在噼啪的雨滴声与轰隆隆的雷声中听到我的话。
我们正站在旅馆与邻近的那幢木房子之间——这儿没有多少地方,甚至不比一条走廊宽。我走在前头,用手拉着她,勃朗宁手抢插在我的腰带上。我们还没有走出两步远,一个声音在我们身后叫嚷起来;“嗨!”
我回过头,越过阿美的肩膀,看到了雷门,他正从旁边的室外厕所里走出来,一边系着裤子,一边挥舞着警棍向我们冲过来。他那肥胖的身躯穿过雨帘,似乎它不过是一片烟雾,穿着鞋的双脚在松软的地面上踩出一串小坑。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,表情阴沉而激愤,如同一只好斗的浣熊。如果是浣熊,它早就嗅到危险逃走了,而雷门却直向我们扑来,速度比任何一个胖子都要快。我把阿美拉到身后,自己向前跨了几步,这时雷门冲进了旅馆与木房子之间的通道,我向他开了枪,子弹从前额射进他甜瓜似的脑袋里,击碎了他的脑壳,鲜血喷涌出来,证明他的确有脑子。他向后跌了下去,倒在毗邻那幢木房子的门口,像一具沉陷在泥沼中的动物尸体,等待着变成化石。
阿美尖叫起来,我粗鲁地用手捂住她的嘴,直到她睁大了眼睛向我点着头,示意我她不会再尖叫了。我放开了她,她浑身打着颤,低声哭泣起来。我站在她身边,可恶的暴风雨仍不断地泻下来,我说:“没有人听到那枪声,在这见鬼的但我必须进旅馆,去对付另外几个家伙!”
“为什么?!”
“因为雷门失踪的时间太长了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,那些人会出来找他,我不能让他们这么做。”
“你打算杀掉他们?”
“如果他们够聪明,就不会送命。”
我让她留在原地,留在旅馆与那幢木房子之间的过道上,雨点打在她的身上,她捂住嘴,转身背对着雷门那恐怖的尸体。我走进旅馆,那个结实的查莫罗警察打量着我,我用手枪指住他一侧的脑袋,这个姿势不但能吓昏绝大多数男人,而且还能有效地射杀他。
但这个狗杂种没理睬我,反而伸手到桌子上去取警棍。
我把一颗子弹从他的耳朵里射了进去,他的动作停下来,瘫倒在藤椅里,椅子被他压得嘎吱嘎吱直响。
现在,他知道如何去玩芝加哥扑克了。
门厅隔壁的那个房间门开了,那个查莫罗办事员探出了长满胡子的脸,他的眼睛一瞬间瞪圆了。
“他不明白真正的警察应该有枪,”我一边对那个办事员说着,一边走到登记台前,从墙上把电话线扯断“是让我杀了你,还是把你捆在这里,或者做些别的什么?”
他摇了摇头,然后一下子缩回到他的房间里,关上了门。 ↑返回顶部↑